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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案例】中网互赢借“网络关键词”骗8000余万案
发布时间:2016年04月29日 13:07:52

(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)借“网络关键词”骗8000余万62人全部出席庭审

  庭审现场

  中网互赢公司62名员工在总经理的带领下,以公司名义在签订、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过程中,谎称是工信部下属单位,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,诱骗259名被害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,购买付费业务,骗取钱款共计8000余万元。4月21日起,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,昨天是庭审的第6天,62名被告人全部出席庭审。据了解,该案是建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件。

  庭审现场

  从兄弟法院借警力到看守所提人

  昨天是此案开庭审理的第6天。上午10点,62名被告人依次被74名法警带入市一中院的大法庭,最先被带进法庭的是该公司女总监石淑荣。记者看到,这些被告人大多看上去很年轻,有人不断地抹着眼泪,也有人不停地朝旁听席张望,并向家人挥手打招呼。

  记者看到,与一般刑事案件的起诉书相比,该案起诉书很厚,20多页,主要是62名被告人的基本信息;该案的卷宗也很厚,有252册,法官用超市常用的手推车将卷宗推进法庭。

  当天上午,进入法庭后,这些被告人被分成4排坐在法庭中央的被告人席上,数十名法警坐在外面围成一圈。据了解,因为被告人太多,即使是法院最大的法庭也站不下。几天前,法院已将前4排旁听席的座位拆下,以扩大审判区的面积。同时,为保证顺利开庭,市一中院出动警力74人(其中从兄弟法院协调了法警30人)、警车12辆,早上6点半就前往位于东五环附近的看守所提人,但原定9点半开始的庭审还是晚了半小时才开始。

  另据了解,早在开庭前法官根据被告人全部认罪、部分认罪和不认罪的情况,对62名被告人进行分类,之后针对不同类别的被告人进行统一质证,除21日第一天和昨天最后一天外,其间的举证、质证阶段每日提审18人左右。

  检方指控

  团伙借“网络关键词”骗259人

  据了解,该案主犯也是该公司老板刘晓强目前在逃,至今未归案,公安机关已经冻结了刘晓强的资产。

  检方指控称,自2013年至2014年6月间,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指使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,在本市海淀区、昌平区等地中网互赢公司内,以公司名义在签订、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,谎称中网互赢公司系工信部下属单位,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,诱骗被害人王某等259人在该公司完善网络关键词,购买付费业务,以此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0余万元。

  检方认为,中网互赢公司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,上述被告人应依据不同涉案金额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案件特点

  被告人半数以上为90后且学历低

  据记者了解,62名被告人中,有5名为中网互赢公司的高管,其中包括34岁的全国行政总监石淑荣、24岁的销售部经理王超、25岁的行政部经理柏璐、30岁的财务部经理申岩、24岁的技术部经理贺晓敏,其余的为业务员即从事销售工作。

  记者发现,该诈骗案以网络为依托,被告人普遍年龄较小,62名被告人中有38个是90后,22个是80后。而且62名被告人普遍学历不高,只有4人为大学本科文化,大专文化的有15人,其余的都是中专以下文化,小学文化的有4人。与之相反,被害人则以中老年人居多。

  有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为被告人说情

  在昨天的辩论阶段中,作为该公司全国行政总监的石淑荣否认自己明知公司存在诈骗行为,其辩护人为其分别做了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。其余大部分销售人员承认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且个人参与其中,但均对自己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涉案金额存在不同程度的辩解。

  此外,辩论阶段,有两名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的谅解书,表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。

  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孟某的谅解书。孟先生在谅解书中称,他是兰州市退休职工,他对张某的行为感到痛心。张某年纪尚轻,本着挽救他的想法,故对其行为予以谅解,希望法庭对其轻判。辩护人还表示,孟先生让他口头告诉张某,服刑出来后如果找不到工作,可以找他,他愿意帮助张某。

  被告人丁某的辩护人出具了丁某家乡所在村委会的证明,称丁某平时表现良好,他的父亲患有股骨头坏死,弟弟年幼仍在上学,为了给家庭分担压力,他来京后拼命工作赚钱,但不料被公司利用。该证明还称,丁某不知道公司的行为违法。

  此外,多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具了被告人家乡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证明,称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,没有前科劣迹。还有多名被告人的辩护人称,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,自身或者父母患有重病,急需用钱。有几名辩护人出具了被告人的义务献血的证明,称被告人淳朴、心地善良,对犯罪并不知情。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称,李某家中有一个不足两岁的婴儿需要照顾,希望法院对其判处缓刑。

  昨晚8点钟左右,持续了6天的庭审结束,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。

  链接

  何为关键词?

  关键词就是使用百度、谷歌等搜索引擎时输入在搜索框内的文字,可以帮助找到相关内容和文字。国家工信部曾在2014年发布声明,工信部从未对关键词转让设立许可或者备案条件,也不会收取转让定金。

  诈骗手段

  手段1

  谎称抢注促成交易

  销售人员会联系被害人,谎称有其他人正在抢注某一关键词的其它网络资源(如微信公众平台、APP平台等),考虑到被害人是该关键词的最初注册人,具有优先抢注该关键词其他网络资源的权利,劝说被害人抢先完善关键词资源,以提高该关键词的市场价值。

  一般情况下,销售人员在第一次欺骗成功后,还会进行第二次欺骗,即对客户谎称其关键词的其他资源又被他人抢注,以欺骗客户继续接受该公司的服务。

  手段2

  冒充买家相互配合

  销售人员会联系已持有关键词的被害人,称其持有的关键词具有市场价值,且中网互赢公司可以提供交易平台。被害人同意转让关键词后,销售人员则将该客户信息告知其他销售人员,其他人员则冒充国内知名企业的负责人与被害人联系,谎称有意高价购买被害人持有的关键词,但要求被害人对关键词进行网络资源完善(如注册.tm域名),否则无法收购。被害人为能高价转让关键词,即联系之前的销售人员,对关键词网络资源进行完善。

  待被害人花高价对关键词资源进行完善后,“买家”往往并不兑现之前的购买许诺,而是对该关键词提出其他资源完善要求(如注册微信公众平台),以诱使客户再次对关键词进行完善。(来源:《京华时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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